由于我网站主机在广州,今天收到了封托管商的email:
根据公安局网监处通知,为充分履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,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,方便群众举报互联网违法犯罪线索,有效维护网上秩序和网络安全,构建和谐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,各互联网站要落实下列事项:
一、网站要在首页下方显著位置装设“报警岗亭”图标,有博客、论坛、社区等交互式栏目的在其显著位置装设“卡通警察”图标,并链接到公安机关指定网页(可参阅大洋网、金羊网、南方网、太平洋电脑网等网站),并于8月30日前完成。
二、有博客、论坛、社区等交互式栏目的网站管理员要加入公安机关创建的QQ群(群号:7644977、27681267、21073242)以方便日常工作联系。工作中,要严格落实栏目的信息审核制度,并按规定参加“安全员培训”。8月30日前将报名参训情况报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处(通知见附件)。
逾期未按要求装设图标和未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的网站,视为未落实安全保护职责,将依法严肃处理。
具体装设请下载附件一《装设说明》后,参照说明进行。
附:
一、《装设说明》
链接地址:http://www1.com.cn/baojing.rar
二、《关于开展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工作的通知》
链接地址:http://www.gzjd.gov.cn/pub/index_jsp_catid_203_208_id_14055.html
三、《广州本地网站将装设“报警岗亭”和“卡通警察”》
链接地址:http://www.gzjd.gov.cn/pub/index_jsp_catid_203_208_id_14056.html
四、《关于举办互联网站计算机安全员培训班的通知》
链接地址:http://www.gzjd.gov.cn/pub/index_jsp_catid_203_208_id_13650.html
以前非盈利网站要求备案也罢了,这回还强迫限定网站的内容?我个人网站要报什么警?难道我发表可以让Great Fire Wall奔溃的程序?
而且报警岗亭和卡通警察图片的难看程度我实在不敢恭维,不知道是那个SB设计的,放在网站上简直是给网站上抹黑。
还有那个安全员培训,要我还要专门去广州付600多元听什么“网络安全技术”的讲座?简直好笑了。
我就偏不去理会这种东西,最多以后换个托管商,真是中国IT界的又一悲哀啊,愚昧~
P.S.让大家看看那些图片有多难看,To goverment:这也算在blog上“显著位置”放上图片了哦
我快吐出来了,难道中国人的智商和审美情趣还停留在幼儿园不成?!
大家在评论里bs吧~